《商业银行法》的修订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促进了中间业务收费环境的形成,使原来一部分不收费的中间业务项目有了收费的依据,带动了中间业务收入的增长。例如,2004年,仅银行卡收取年费一项使商业银行比上年增加收入10亿元,同比增长268.17%。
另外,2004年上半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资本市场利好政策不断出台,基金发行规模不断扩大,推动了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代理基金、财务顾问、同业结算代理等中间业务收入的较快增长。
如2004年商业银行代理基金收入比上年增加4.7亿元,同比增长230%;财务顾问收入比上年增加5.17亿元,同比增长152%;托管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加3.52亿元,同比增长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