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民营经济体制机制和民间资本优势,规范、引导好民间资本,切实提高地方金融业的发展水平,推进温州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温州市制定了由五大体系、四个区、八项内容构成的金融改革创新行动方案。
五大体系是:探索建立与温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服务体系、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四个区是:建设温州地方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民间金融规范发展示范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示范区和农村金融服务先行区。
八项内容是:争创“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制定《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对市委市政府决策范围内的改革事项,年内先行组织实施;对省委省政府决策范围内的事项,争取省委省政府审批后实施;在此基础上,尽快向国家上报试验区总体方案并争取获批。
深化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积极向上争取政策率先试点,力争在融资比例、融资渠道等方面有所创新突破。大力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机构设立,扩大服务覆盖面。到2011年末,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发展到50家,比年初增加30家,资本净额总量确保达到80亿元,力争达到100亿元;贷款余额确保100亿元,力争达到120亿元。到2012年,小额贷款公司达100家。
全面启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对全市11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行股本金扩充,优化股权结构,市区3家引入省级、市级、县级国有企业各占总股本9.9%的股份,其他8家县域机构实行市、县两级国有企业参股各占总股本9.9%的股份。
鼓励和引进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温州设立专业机构。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温州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为民间金融组织配套服务、为民间借贷规范服务的专业机构。确保年内新增5家银行小企业专营机构,确保小微企业的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全部贷款的增速。
开展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试点。这是聚集民间资金,开展资本投资咨询、资本管理、项目投资等服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资金主要用于对县辖范围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及其项目进行投资。
组建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这是为民间借贷双方提供供求信息汇集与发布、借贷合约公证和登记、交易款项结算、资产评估登记和法律咨询等综合服务的机构,目的是促使民间借贷行为阳光化、合法化,引导民间资本合法有序地进入融资、创业活动。年内选择1个县(市、区)先行启动试点工作。
促进股权投资业发展。年内完成温州人股权投资基金1号首期募集2亿元资金。鼓励发展各类本土股权投资基金,吸引境内外优质的股权投资基金落户温州,大力推动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和设立,建立温州人股权投资行业协会,有序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
建立创新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机制。建立温州市地方金融监管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创新类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有效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培育和发展地方金融业。组建温州市地方金融监管中心,具体承担创新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和检查工作,努力在创新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机制建设方面走出一条路子。
据悉,温州市还将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这对于中小五金企业来说,或将是将借贷阳光化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