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县矿产资源开采、加工项目环境保护行为,确保矿产资源有序开采、合法经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全县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6月4日,衡阳县县委常委、副县长王鹏主持召开了全县开展矿产资源开采、加工项目环境保护专项整治会议,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王鹏任组长,县长助理李忠哲为副组长,县环保局、县监察局、县国土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电力局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整治对象为全县境内所有矿产开采和加工项目,整治时间从6月4日到8月30日止,整治内容包括:各矿产开采加工项目是否依法办理环评手续;各项目在试生产3个月内是否向环保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各项目单位是否执行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三同时’制度,并是否申请’三同时’验收;各项目单位是否建立环境安全预警机制和环境保护生态植被恢复规划污染控制方案;各项目单位是否依法申领《湖南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等。
为使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被检查单位自觉接受专项整治小组的检查,二是建立联合机制,对于违反整治内容中的违法现象,要求限期内整改,对在限期内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县环保局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报请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县国土局不得批准用地和发放采矿许可证和年检年审,县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不得办理工商登记及年检年审手续,电力部门不得供电,公安部门不办理雷管炸药审批工作,县纪委监察部门对此项整治行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规审批发证的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同时要求电视媒体加强宣传,形成舆论监督氛围,对拒不改正非法开采和加工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业主要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