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汽车“三包”规定将开始施行。首次提出“包修期”不低于三年,俩月内制动系统失效可要求退货。
发动机更换两次后可退车
大庆市消协秘书长王颖解读关键条款
“刚买了不到一个月的车,刹车系统多次出现故障,要求换货,但4S店不同意换只同意修,我觉得不合理。”这是今年“3·15”期间,市消协受理的一件投诉案例。
9月25日,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截至目前,受理汽车类投诉42件,比去年增加25件,占所有投诉案件量5%。
市消协秘书长王颖说,处理汽车类投诉最头疼,主要原因是国家没有出台正式的汽车“三包”规定,在调处纠纷时,通常是根据汽车产品生产厂家自身制定的退、换、修理标准,并结合《消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与汽车经销商进行调解。但是车在出现一些主要零部件及突发性的性能故障问题时,由于没有专业的鉴定检测机构,导致责任主体不明确,难以实现消费者退换货的合理诉求。
10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汽车“三包”规定将开始施行,这种情况有望改变。王颖对新规关键条款进行了解读。
首次提出“包修期”不低于三年
新规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据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包修期内,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
解读王颖说,之前,由于汽车销售商没有统一的包修期限,造成众多消费者购车时心里也没底。新规出台后首提包修期,虽然也鼓励销售商可自拟包修期限,但有个前提条件,自拟的期限要严于新规。
“如果消费者当日不能提车,‘三包’期就不能从开具的购车发票日算起。”王颖说,此外,新规的人性化还体现在,厂商修理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补偿。
俩月内制动系统失效可要求退货
新规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或者行驶3000公里之内,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若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退货的,销售者应当退货。
解读王颖说,产品质量问题是指,家用汽车出现影响正常使用、无法正常使用或者产品质量与法规、标准、企业明示的质量状况不符合的情况。新规出台后,4S店不能以各种理由拒绝消费者退换货。
新规中还要求,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王颖说,需要注意的是,修理者还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修理记录,如送修问题、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材料费等。
3种情形,消费者可选择换或退
新规“三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或退货。
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解读王颖说,新规后两条很容易明白,但有一点,按照法规,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更换的,应及时向消费者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
对于“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说法,很多消费者不太熟悉。法律层面给出的定义是,家用汽车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消费者无法安全使用家用汽车产品,包括出现安全装置不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或者存在起火等危险情况。
“不过,这个定义较笼统。”王颖说,中消协将在近期陆续出台更细致的法规配套条款。中消协正在研制一套专项受理汽车投诉的应用软件,从消费投诉至纠纷处理完毕,全程跟踪,并根据处理结果对汽车生产厂家进行评分,这也将对汽车产品的生产厂家以及销售单位起到促动自律、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的作用。
换或退需交折旧费
新规换或退车需交合理使用补偿费用。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千米)/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0.5%至0.8%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予以明示。
解读王颖提醒,如果消费者在“三包”期内发生退车、换车行为,并不一定全都能拿到购车发票上显示的金额。
按汽车“三包”规定,除符合免费更换、退货条件外(60日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内发生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情况),如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汽车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也就是折旧费。
王颖举例说,一台车比如100000元,行驶20000公里,补偿系数为0.5%,那么按公式计算后,消费者就应当缴纳10000元的折旧费。
此外,购车初期缴纳的保险费用同样可以申请退还。根据《保险法》要求,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只需收取投保人手续费,其余全部退还;保险责任开始后,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至合同解除之日应收的部分费用,其余退还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