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3日环保部等部门印发《“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此规划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由环保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组织编制了《“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规划指出,到2015年,利用处置指标:完成铬渣污染综合整治任务;设市城市(包括县级市、地级市和直辖市)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指标:完成《设施建设规划》内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任务;《设施建设规划》内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焚烧设施负荷率达到75%以上。规范化管理指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其中重点工程包括危险废物产生与堆存情况调查工程、利用和处置工程、监管能力和人才建设工程等三项工程。重点工程资金需求为261亿元。“十二五”期间,危险废物利用产业总产值预计超2000亿元,焚烧、填埋等集中处置费用预计超过5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