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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专项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开发
发布时间:2012-10-25 09:12:59  来源:中国工业网 

    2012年10月18日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奖励资金安排和使用将坚持“集中投入、重点突破”的原则,重点支持全新设计开发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及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全新设计开发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由整车企业牵头,并联合电池、电机、电控等零部件企业和有关研发单位,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团队,进行联合设计攻关。关键零部件主要指动力电池关键材料、生产工艺、制造装备的研究与开发等。

  奖励资金支持对象包括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包括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汽车)和动力电池项目两大类。申请奖励资金的企业应当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产业化基础。

  其中,整车企业必须具备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集成和持续开发能力,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一定比例;动力电池企业应掌握核心技术,并具有较强的研发、生产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拥有电池单体的知识产权,鼓励开展产学研联合技术攻关。奖励资金支持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项目的技术指标,将另行制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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