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江苏省页岩气勘查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页岩气勘查开发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3]15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设立了省级页岩气勘查专项资金,年度规模为2000万元,并制定了《江苏省省级页岩气勘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注重绩效、专款专用的原则,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2013-2015年页岩气地质勘查和调查评价等公益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