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7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节能型内燃机产品占全社会内燃机产品保有量的60%;与2010年相比,内燃机燃油消耗率降低6%-10%。我国将研究制定推广节能环保型商用车的财政扶持政策,完善节能环保型内燃机产品有关税收减免政策、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促进农业机械节能减排。
内燃机是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国防装备的主导动力设备,内燃机工业是重要的基础产业。《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培育一批汽车、工程机械用发动机等再制造重点企业;实现高效节能环保型内燃机主机及其零部件生产制造装备的国产化、大型化;建立内燃机产品节能减排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
《意见》涉及十一个扶持重点领域,分别是乘用车用发动机、轻微型车用柴油机、中重型商用车用柴油机、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船用柴油机、通用小型汽油机及摩托车用汽油机、关键部件产业化应用、排气后处理装置内燃机制造过程节能、内燃机制造过程节能、替代燃料内燃机产品研发、内燃机产品再制造。针对这些领域,我国将实施六大示范工程,推动各不同机型内燃机能耗降低。
除了上述财税扶持政策之外,完善产业政策亦是重要的保障措施。《意见》强调了将抑制落后产能扩张,严格执行淘汰落后产品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机动车及发动机环保型式核准制度、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发布内燃机节能产品推广目录,制定推广实施方案,加快推广应用先进节能内燃机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