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农业机械购机补贴专项资金220万元已于2012年8月21日通过黔财农[2012]148号文件下达绥阳县。为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的要求和省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该项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工作推动稳步、有序。让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绥阳县农牧局经研究决定定于2012年9月10日正式启动绥阳县第二批农机购机补贴工作。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是党和国家出台的一项强农、惠农政策。其目的是通过对农民购买农业机械进行补贴,鼓励广大农民及农民组织积极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从事农业生产,从而达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劳动强度,缓解当前广大农村劳动力不足的矛盾。从根本上扭转农业生产能力薄弱的现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最终达到增强我国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实现农业机械化、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的目的。
按照文件要求,绥阳县第二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将按照机具销售价格的30%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