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并公布了《方案》内容。
《方案》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自2004年实施以来,补贴资金规模连续增长,机具种类不断扩大,受益农户持续增加,运行操作方式逐步完善,在惠及广大农民群众、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机工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持续增强和扩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效应,农业部要求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增强责任意识,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各项工作。根据近些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运行操作方式变化和监管工作的特点,《方案》确定了以下10项检查重点:补贴机具确定情况、补贴额确定和补贴机具价格情况、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情况、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情况、补贴机具质量和牌证管理情况、补贴信息公开和补贴管理软件使用情况、“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和“报废更新”创新试点情况、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廉政风险防控和延伸绩效管理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举报投诉查处情况。
《方案》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分时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4至5月份开展专项督查,深入乡村一线和补贴机具经销企业实地了解补贴政策落实情况;5至10月份开展购机户抽查,委托农业部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利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进行电话随机抽查;11至12月份开展延伸绩效管理核查,全面评估各地工作效果。
《方案》强调,农业部将会同纪检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线索清楚、问题严重、影响面广的举报投诉,联合进行查处。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对农业部等有关部门批转的举报投诉要进行调查核实,并负责查处本省域内的举报投诉案件;对部、省两级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和问题,要必查必纠;要将督导检查情况和对各类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及时报农业部、财政部。对举报投诉查处工作不力或违规违纪案件处理情况上报不及时的省份将采取适当方式予以通报批评。
据悉,农业部将成立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驻部纪检组监察局、财务司、农机化管理司、农垦局等单位有关人员共同组成。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成立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本省、市、县域内(含垦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