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今年全面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安徽省2013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覆盖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和省农垦农场,县属农场纳入所在区域的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范围。这项政策是继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之后,又一项重视和支持农机化发展的重大举措。
据了解,报废更新补贴机具为达到报废标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凡符合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条件的,依法报废旧农机并购买新农机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或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均可申请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坚持“农民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机及时报废更新和升级换代,加快节能、环保、安全农机的推广应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互衔接,同步实施。补贴额按报废机型和类别确定,报废补贴资金采取和购置补贴资金叠加方式一次性兑现,以进一步扩大财政补贴政策效应,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据省农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程序主要包括:报废、回收解体、注销登记、申请更新、补贴公示、兑现补贴等多个环节。各级农机、财政、商务等部门将分工协作,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机制,确保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去年下半年,安徽省作为全国首批11个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地区之一,已经先期“试水”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4个试点县共报废机具254台,报废补贴资金60.6万元,受益农户253户,更新机具208台,更新补贴资金452.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