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5日,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农机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提出实施五大工程,促进农机工业发展,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落实一系列对农机化的扶持推进措施,这对促进我省农机化的快速发展作用重大,意义深远。
《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几年我省农机化的发展目标几项重要指标:到2015年,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3500万千瓦,主要粮食作物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65%。到2020年,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4000万千瓦,主要粮食作物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70%。
《实施意见》提出推进全省农机化发展的现代农机装备提升工程、保护性耕作和深松整地工程、农村劳动过程机械化拓展工程、农机节能减排和节本增效工程、农机社会化服务工程等“五大工程”,以及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农机质量监督体系、农机教育培育体系、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农机信息宣传体系等五个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明确促进农机工业发展的农机工业园区、发展特色农机产品、鼓励农机科技创新、构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提升农机产品质量等五项任务。
《实施意见》指出要强化组织保障,将农机化发展主要目标纳入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考核内容。通过增加财政投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强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机化政策性保险制度、完善农机化税费优惠和信贷扶持等多项政策来加大对农机化的扶持力度,积极探索扶持和促进农机化发展的新途径、新办法,建立长效机制,依法促进农机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