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已对2012年立法工作作出整体部署,年内力争完成33件立法项目,其中包括制定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
今年力争年内完成的33件国务院立法项目分为五大类,一为深化改革开放、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所需,包括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商标法修订草案、修订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征信业管理条例,共5件。
二类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数量多达14件,与近年立法趋向相一致,社会、民生立法为重中之重;在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领域,今年也有6件政府立法项目;第四类立法重点是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此外,还有3件行政法规在前述四类之外,即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和地图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