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台了《关于促进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优惠政策(试行)》。依照该政策,对带专利、带技术、带项目来高新区创业的孵化型新材料企业,前三年享受规定面积房租减免优惠政策,并给予20万元启动资金;对落户高新区的新材料研发机构,可为其免费提供规定面积研发场地,并给予20万元启动资金。对引进受制于国外的新材料行业核心关键技术、关键设备、单元核心工艺等的企业,按设备或技术的引进总价,给予最高35%的补助。对新获国家级创新型企业的给予50万元奖励,新获省级创新型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新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新材料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