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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发布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2-12-07 17:16:58  来源:中国工业网 
    12月5日公布《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由环保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并获国务院批复的文件规定,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直辖市以及15个省会城市在内的共计47个城市,将严格限制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

    规划要求,重点控制区禁止新、改、扩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严格限制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城市建成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

    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污染减排的两类目标。其中,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到2015年,重点区域的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0%、10%、7%、5%。

关键词: 环境保护 发展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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