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首批实施940万元购机补贴后,凤台县近日启动2012年度第二批500万元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工作。范围覆盖全县所有农业乡镇,包括县辖区内农场。
据介绍,凤台县2012年度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收获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动力机械、畜牧水产机械等7大类9个小类16个品目的机具。凤台县行政区域内只有农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资格向县农机局或其指定的乡镇农机管理站提出申请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其他任何个人、企业和组织均不能申请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由于今年省局制定的购机补贴操作程序变动,购机者在提出购机补贴申请时,要提供相应的机具资料和购机者相关证明等。
为确保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凤台县农机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凤台县2012年度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惠农政策的知晓率。县农机部门严把补贴资金申请审查关、资格确认程序关、机具核查建档关以及资金结算关。核实工作前移,与申请、建档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不见机械不予申请,没有人机合影不予建档,无档机械不准申请资金结算,做到关关规范、环环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