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对0-6月龄的婴儿配方食品中必需成分进行功能声称”也是参考了CAC/GL23-1997中1.4款的要求。
四、 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本标准修订完成之际,我国的标签标准体系已经相对完善,接近于法典中的标签体系。7718、营养标签标准和本标准将组成涵盖所有食品类别标签方面的标准体系。因此以上各项标准统一的宣贯、教育是标准顺利执行中的一项重要的任务。
另外加大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建立专家工作组等也是促进各项标签标准顺利实施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