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包括简要的起草过程、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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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第四十二条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标识的内容。随着乳品质量安全标准修订工作结束,一系列特殊膳食用食品产品标准随之颁布。卫生部已经于2011年4月颁布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2011年10月颁布了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为了使特殊膳食类产品的标签要求与其他基础标准相一致,并尽快完善我国有关标签标准体系,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修订现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委托单位为卫生部政法司,标准修订项目编号为20100105。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立项后迅速成立了修订工作组,主要成员包括:樊永祥、韩军花、杨月欣、何梅、田静、邵懿、邓陶陶、李晓瑜等。其中,樊永祥负责标准整体修订工作的组织协调;韩军花、杨月欣、田静、李晓瑜等负责国内外资料的检索、标准文本的修改、专家意见及建议的收集等;其余人员负责收集相关企业、行业的意见和建议、收集不同部门相关管理要求的资料等。
工作组于2010年10月组织召开讨论稿的第一次征求意见会,参会人员40余名,就标准文本的修订原则、依据、内容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随后工作组在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多次对标准文本进行了起草组内部的讨论,随着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通则》的进一步修订和发布,2011年间起草组召开多次标准征求意见会和工作组会,结合原标准和上述标签标准内容,以及我国的其他相关产品标准,对文本进行了反复修改和意见的征询,形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并与2011年10月上交卫生部监督局。
随着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发布,为避免本标准与GB28050的冲突,引导企业正确执行,并慎重起见,起草组再次对标准文本进行了对照和讨论。2011年12月24日,起草组与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召开征求意见会,逐条对标准文本进行审核。2012年2-3月,起草组邀请部分专家对意见进行讨论,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 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
国际及其它国家对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标签均有相关要求。在本标准修订过程中,修订组对CAC、美国、欧盟等相关法规进行了汇总、比较,在充分参考已有的相关国家标准、国外标准以及我国现行产品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对标准进行了修订。
参考的国内外法规标准名单如下:
1、 CODEX STAN 146-1985 GENERAL STANDARD FOR THE LABELLING OF AND CLAIMS FOR PREPACKAGED FOODS FOR SPECIAL DIETARY USES
2、 CODEX STAN 180-1991 CODEX STANDARD FOR THE LABELLING OF AND CLAIMS FOR FOODS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S
3、 CAC/GL 23-1997 GUIDELINES FOR USE OF NUTRITION AND HEALTH CLAIMS
4、 CAC/GL 2-1985 GUIDELINES ON NUTRITION LABELLING
5、 COMMISSION DIRECTIVE 2006/141/EC of 22 December 2006 on infant formulae and follow-on formulae and amending Directive 1999/21/EC
6、 COMMISSION DIRECTIVE 1999/21/EC of 25 March 1999 on dietary foods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s
7、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8、 GB 28050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9、 GB 10765-2010《婴儿配方食品》
10、 GB 10767-2010《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11、 GB 10769-201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12、 GB 10770-2010《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13、 GB 25596-201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
14、 GB 14880-201X《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等。
三、 标准中主要条款的说明
根据修订原则,本标准基于现行GB13432《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进行修改,主要的修改内容和依据如下:
标准的名称及结构
1. 标准的名称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名称的统一要求,标准名称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
2. 前言
简要说明了本标准与前一版标准相比修改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