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出台一份针对“电信新业务试验”文件称,基础电信运营商与其它电信业务经营者均有权试办新业务,但不能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试办新业务,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通过公共电信网络,对《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未列出的电信业务进行商用试验的活动。
文件透露,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可以试办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基本话音通信服务的新业务;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可以试办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电信与信息服务的新业务。文件规定“妨碍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试办新业务的”等类似情形的“可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份文件指代不明,有可能是说虚拟运营商,也有可能针对腾讯微信等OTT业务。从罚款数量上看,目标并在是三大电信运营商,而是中小互联网企业或第三方开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