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与澳航在香港特区设立低成本航空公司捷星香港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星香港)的尝试,因牌照申请而不太顺畅。
日前,香港特区政府相关机构刊发了捷星香港的牌照申请,国泰航空发表公开声明,认为该公司不符合香港 《基本法》第134条规定,并将在两周的反对期内详细审阅有关申请文件作出回应。
昨日(8月26日),香港某交通行业资深分析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泰航空反对东航在港设立低成本航空公司终于公开化。内地某航空资深分析师对记者表示,结局目前尚难定论,还是看双方的意愿,即国泰航空的反对力度与东航进入的决心。
国泰称不符“香港主营地”规定
昨日,国泰航空方面向《每日经济新闻》发来的声明中表示,“我们希望强调,捷星香港提出申请并不能改变它是由母公司为澳洲航空的捷星澳洲所控制、像特许经营模式在本港营运的航空公司之事实。正因如此,有关之申请明显并不符合香港《基本法》第134条之规定。”
国泰航空在给记者的回复中强调,“我们并不反对低成本航空在港营运,但申请在香港开设低成本航空公司必须符合各项要求,包括《基本法》述明,在港注册航空公司需以香港为主要营业地的基本要求。”
“国泰可能出于自身经营以及将来面临竞争的考虑,利用《基本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异议,不希望有其他航空公司进入”,香港某交通行业分析师昨日对记者表示,“国泰在香港长期占领着重要市场,捷星香港的牌照能否获批还真难断定。”
内地某资深航空分析师也对记者表示,在香港设立低成本航空公司受冲击最大的还是香港飞内地的航线,国泰航空取得香港市场今日的地位也付出了较大的成本代价,因此国泰航空还是会想办法制止市场遭到冲击。
上述内地航空分析师告诉记者,“因此,这个事情还是取决于双方的坚持,一方面取决于国泰航空保护自身利益而反对捷星香港的力度,而另一方面则取自于东航进入的意愿是否足够强烈。”
东航低成本之路再遇坎坷
“我们已经注意到了国泰航空方面的声明,但捷星香港作为一个主体,东航仅作为其中的一个股东,目前不便做相关评论”,东方航空董秘汪健昨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香港特区政府有其审批原则和要求,当然我们也希望审批程序能够顺利。”
2012年3月,东航与澳航签署谅解备忘录,拟利用澳航低成本“捷星”品牌并以香港为主要运营基地共同设立低成本航空公司。至今已近一年半时间,依然没能获批营运。
阻碍东航低成本道路的重要因素源于《基本法》中关于“以香港为主要营业地”的相关条款规定,捷星香港迟迟得不到香港特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营运批准。
东航相关人士此前对记者表示,东航一直就《基本法》中关于主运营地问题与香港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为了解决问题,东航不惜稀释股份占比,于今年6月宣布捷星香港拟引入第三方投资者,即信德集团有限公司以香港为基地的全资子公司腾升投资有限公司,东航的占股由原来的50%变为33%。
终于在日前,捷星香港的牌照申请进入审批阶段,香港空运牌照局刊发了该公司空运牌照的申请。岂料,香港大佬国泰航空发声明反对,再次令东航的低成本之路蒙受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