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将在6月18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4日发布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显示,其或将于近期通过证券市场与债券市场进行融资。
在提交给股东大会的材料中,南航提出多项特别决议案,包括审议、授权公司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置公司额外股份,授权董事会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一般及无条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发行债券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的债务融资工具及发行计划。
南航称,其授权公司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置的额外股份,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票的20%,并需要在指定期限(为“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该决议案通过之日的12个月届满日以及股东大会撤消或修订该决议当日”等三个时间点的最早日期)内作出或授予可能须于指定期限完结后行使该等权力的要约、协议及购股权。
债务融资方面,南航表示,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采用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其发行主体为南航或其控股以及全资的子公司。在明确债务融资工具未偿还余额需适用法律规定的可发行债券额度范围内的同时,南航表示其期限构成和发行规模均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年。该项授权的有效期为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南航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南航称,之所以计划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是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优化调整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债务融资成本。而建议对董事会授权则是出于更好地把握市场时机,提高融资灵活性与效率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