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金融危机,特别是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以来,欧盟工业企业,尤其是创新型中小企业面临严重的信用恐慌(Credit Crunch),在成员国财政紧缩和银行系统重组及去杠杆化的过程中,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如此严峻的形势下,对欧盟工业企业和消费者而言,稳定信心和促进增长,相辅相成同等重要。欧委会要求,正如资本市场应对危机采取的稳定改革措施,成员国必须更加高度重视,欧盟工业实体经济的重要性和企业强化研发创新的必要性。
2012年6月6日,欧委会出台研究报告,总结了在现行政策框架下(2007-2013年),欧盟应对危机,支持工业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以及各种灵活平衡的创新与金融相结合举措:
1、欧盟第七研发框架计划(FP7),创建的工业企业研发创新风险分担基金(SRI)。2013年底以前,将投入60亿欧元公共资金支持工业企业的研发创新活动,包括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12亿欧元。
2、欧盟竞争力与创新框架计划(CIPs)的投资机制(风险投资、贷款贴息和保证金),公共财政资金11亿欧元。放大器效应吸引金融机构和社会向创新型中小企业投资300亿欧元,315000家企业获益。
3、欧洲发展小额贷款基金(EPMF),针对个体提供小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25000欧元(优先职业培训)。主要解决个体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就业工作岗位,或者个体进入或重新进入劳动市场存在困难。
4、2011年期间,欧洲投资银行集团(EIB)共投资130亿欧元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主要集中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关键势能技术(KETs)新兴产业,超过120000家企业从中获益。
5、欧委会正在制定下一财政期(2014-2020年)扶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投融资新机制,公共财政部分将得到大幅提升。如新设立的COSME机制,计划每年投入14亿欧元解决创新型中小企业之间的相互拖欠和风险入股;而欧盟竞争力与创新框架计划(CIPs)也将新创立一项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