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欧盟官方公报称,终止对中国输欧钢铁紧固件反倾销措施的部分期中复审,原反倾销措施维持不变。
2007年11月,欧委会对华钢铁紧固件发起反倾销调查,2009年1月终裁征收26.5%-85%的反倾销税;2010年经反规避调查后将征税产品范围扩展至经马来西亚转口的钢铁紧固件;后因执行WTO裁决,于2012年10月将税率修改为22.9%至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