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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电线“电磁辐射”危害人类健康:事实还是误解
发布时间:2012-12-10  来源:科技日报 

  对国际、国内研究“电磁场与人类生活关系”问题的方方面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研究员杨新村都有着持续不断的追踪,他的这些追踪,在国内很可能是独一无二的。
  
  国际电磁场计划:为公共政策提供依据
  
  杨新村介绍,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极低频电场和磁场的生物效应及其健康影响受到了公众、业界、环境卫生部门、各国政府和相关国际组织不断增长的关注。世界卫生组织(WHO)自1996年开始组织多个国际专业组织及60多个成员国家,开展了全球性的“国际电磁场计划”,历时10年,完成了针对300赫兹(Hz)以下极低频(ELF)电场和磁场的健康风险评估。
  
  他解释说,风险评估是一个国际通用的框架,它提供了一种结构性复核机制,用于对来自任何物理、化学或生物物剂曝露有关的健康或环境影响的已有科学信息进行复核性评估。“基于科学的风险评估不仅可以作为制定曝露限值的基础,并可为公共政策响应提供基本依据”。
  
  2005年10月,WHO极低频场环境健康准则(EHC)科学专家工作组正式评定:公众通常可遇到的0-300赫兹(Hz)的极低频电场不存在实际健康问题;不能证实低频磁场的长期健康风险;而执行低频电场与磁场的国际标准,可以保证包括儿童和孕妇在内的公众健康与安全。
  
  2007年6月,WHO在国际电磁场计划网站上发布了经最终审核的“极低频场环境健康准则(EHC,No238)”,针对100千赫(kHz)及以下极低频场的健康风险作了全面综合评估。
  
  它明确指出,在电力线路、电缆、民房布线和用电设备周围,确实存在的是感应电场和感应磁场,而不是电磁“辐射”。WHO还推荐了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NCIRP)公布的《电磁场曝露限值导则》(见前文所述)。
  
  WHO的观点是当前关于工频电磁场最权威的结论。在一些国家,该观点还被引用作为法庭证据文件。
  
  按照国际电磁场计划,国际肿瘤研究机构已于2001年完成了对极低频场致癌性的评价。由于无任何致癌性证据,直流磁场和直流与极低频电场都已经被国际癌症组织(IARC)确认为“不能分类为致癌性的”。IARC只是根据两个流行病学研究显示的结果,即居室中的工频磁场可能与儿童白血病风险增加有关的微弱证据,把工频磁场归入按证据强弱程度区分的“三种潜在致癌性分类”中最微弱的一种(2B类),即“可疑(或许)”致癌的(与咖啡、咸菜同类)。同时,IARC和WHO都明确指出,对上述结果:“没能建立起科学的解释”,“所观察到的关联仍然可能存在其他解释,特别是在流行病学研究中可能有选择性偏差以及曝露到其他因素的混淆问题。”

 

  国内焦点:不当概念待修正
  
  我国现行的《500千伏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的工频磁场限值,是推荐ICNIRP关于对公众全天辐射时的限值。

  上世纪80年代,极低频场公众曝露控制的职能被归口到原国家环保总局核辐射控制部门,由于历史的原因及当时的认识,在其发布的行业标准及一些文件中沿用了“辐射”二字,把低频感应电场和磁场也纳入“电磁辐射”管理范畴,加上“电磁辐射六大危害”等不适当舆论的推动,成为混淆公众概念、引发焦虑的重要因素之一。据了解,国家环保部已经认识到“辐射”概念的不适当引用所造成的误解,已着手在各种官方文件中予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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