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10月15日,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吉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开展农机车辆联合检查行动。
为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警部门和农机监理部门联合起来,针对在道路上行驶的农机车辆开展一次大检查、大整改活动,防止农机车辆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两部门将联合开展三次统一行动。
行动主要整治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证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驾驶与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驾驶未按规定登记、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挂车无夜间反光装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
酒后或醉酒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经检验、检查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
驾驶拼装改装的拖拉机或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