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传统的环境监管侧重于以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依据的浓度控制,因此有些排污企业只重视排放污染物浓度指标达标,而排放污染物总量仍“超标”,更有个别排污企业采取水量稀释手段来“粉饰”达标排放,逃避总量监管,这些情况导致绍兴市有限的环境容量雪上加霜。
今年以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重点企业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先后制定出台,绍兴市委、市政府把减排明确为刚性指标,对企业污染物排放实行“浓度”、“总量”双控,即以一个月为一个周期,对废水水量或污染物排放量超过当月允许量的企业,将自动关闭刷卡排污系统阀门,并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以一家废水年排放量为120万吨的印染企业为例,按照进管浓度500mg/L的排放标准,每月允许排放废水量为10万吨,每月允许排放COD为50吨。从今年9月份开始,废水允许排放水量削减15%,即年允许排放减少为102万吨,每月允许排放废水量减少到8.5万吨,每月允许排放COD减少到42.5吨。当月排放废水量或COD超过允许排放量,都将被关闭阀门。
新规既出,企业如何应对?绍兴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认为,企业要提高认识,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把对污水处理等环保治理设施设备的投入,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进行产品结构调整,生产加工排放污水量少、浓度低、附加值高的产品,实行产品的升级,降低污水的起始浓度;要加强治理,引进先进的治理污水的设施设备及技术,通过增加水循环次数、物化生化、膜处理等方法,使浓度降到标准范围;要加强管理,引进人才,落实责任,提高技术应用水平,确保设施设备规范运行,发挥最佳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