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不征收国有资产收益公益性运输由财政补贴
昨天下午,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大会在原铁道部举行,中国铁路总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原铁道部部长盛光祖担任铁路总公司总经理兼党组书记。根据有关批复,在历史债务问题没有解决前,国家对铁路总公司暂不征收国有资产收益,铁路公益性运输亏损由国家补偿。
昨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铁道部将进行撤并,部分职责并入交通运输部。随后,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国铁路总公司注册资金为10360亿元人民币。
昨天下午3点,中国铁路总公司挂牌成立。记者在《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中看到,批复下达的三个部门分别为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和国家铁路局。
批复中指出,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是深化铁路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推动铁路建设和运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做好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各项工作,确保铁路体制改革顺利、平稳实施。《中国铁路总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章程》由财政部根据本批复精神完善后印发。
1、关于出资人
财政部出资万亿成立总公司
记者看到,昨天发布的批复中明确中国铁路总公司的组建原则:中国铁路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设立、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
批复中明确,财政部为出资人,监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注册资金是10360亿元人民币,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实有国有资本数额以财政部核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数额为准。
2、关于公司职能
承担铁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批复中明确了中国铁路总公司的职能,即中国铁路总公司以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
此前公众关注,铁路参与市场化运营以后,铁路总公司是否会舍掉铁路原有的部分公益性运输职能,这一点在批复中也有体现。
批复中称,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负责国家铁路客货运输经营管理,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保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运输和特运、专运、抢险救灾运输等任务。也就是说,铁路承担的公益性运输职能不会因大部制改革而改变。
此外,批复中还明确,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拟订铁路投资建设计划,提出国家铁路网建设和筹资方案建议;负责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建设项目;负责国家铁路运输安全,承担铁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关于公司管理
国家控股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根据国务院的批复,原铁道部部长盛光祖出任中国铁路总公司法定代表人。
批复中明确,中国铁路总公司的领导班子由中央管理;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此外,批复中还指出,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开展各类投资经营业务,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关于负债问题
国家暂不征收国有资产收益
在本次机构改革中,铁道部的巨额债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根据铁路部门提供的数据,截至2012年三季度,原铁道部的资产为43044亿元,负债为2660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1.81%,税后利润则为-85.41亿元。
如今,机构改革以后,原铁道部的2.6万亿债务何去何从?盛光祖接受采访时表示,“铁路建设的债务,要按照公益性和经营性来区分,铁路总公司及国家要对此进行认真研究,请大家放心”。
对此,国务院批复中表示,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国有资产收益,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历史债务问题没有解决前,国家对公司暂不征收国有资产收益。
为支持铁路发展,推动改革成果,批复中还明确: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可集中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由公司用于再投入和结构调整。
此外,批复中还明确中国铁路总公司承继原以铁道部名义签订的债权债务等经济合同、民事合同、协议等权利和义务;承继原铁道部及国家铁路系统拥有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品牌、商标等权益,统一管理使用。妥善解决原铁道部及下属企业负债,国家原有的相关支持政策不变,在中央政府统筹协调下,综合采取各项措施加以妥善处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具体处理方式。
5、关于归属问题
18个铁路局资产人员均划入
铁路部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铁道部所属的18个铁路局涉及铁路职工至少有200万人,铁路局及全国200万名铁路职工的归属问题也在昨天国务院的批复中明确——全部划入铁路总公司。
批复中称,同意将原铁道部相关资产、负债和人员划入中国铁路总公司,将原铁道部对所属18个铁路局(含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青藏铁路公司)、3个专业运输公司及其他企业的权益作为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国有资本。
6、关于税收问题
继续享有原来税收优惠政策
此次机构改革,铁道部政企分开,成立了中国铁路总公司。为了不增加铁路改革成本,国务院批复中表示,中国铁路总公司组建后,继续享有国家对原铁道部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对铁路实行的原有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针对铁路面临的融资难题,此次批复中也有明确,即继续明确铁路建设债券为政府支持债券。对企业设立和重组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各项税费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增加铁路改革成本。
7、关于公益服务
公益性运输亏损由财政补贴
曾有业内人士担忧,一旦铁路政企分开,引入市场化竞争,那么铁路一直以来承担的公益服务职能是否该转变?利润不高、建设难度大的区域是不是以后没有铁路新线的建设了?
对此,国务院关于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的批复中明确,将建立铁路公益性运输补贴机制。
对于铁路承担的学生、伤残军人、涉农物资等公益性运输任务,以及青藏线、南疆线等有关公益性铁路的经营亏损,研究建立铁路公益性运输补贴机制,研究采取财政补贴等方式,对铁路公益性运输亏损给予适当补偿。
8、关于运输安全
铁路运输调度集中统一指挥
铁路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记者看到,为了确保铁路运行安全,批复中明确,中国铁路总公司组建后,要加强铁路运输调度集中统一指挥,维护良好运输秩序,保证重点运输、公益性运输,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和职工队伍稳定。
铁路总公司要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按期完成“十二五”规划建设任务。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完善路网结构,优化运输组织,强化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运输效率和效益,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要继续深化铁路企业改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