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标准中,节能灯的额定使用寿命为6000小时,以每天使用8小时计,每只节能灯使用2年后便将面临淘汰。然而,每只节能灯管中却含有1.5-5毫克汞,如侵入地下可污染30吨以上的水。北京市自2007年开始推广节能灯泡后,这些灯泡已经陆续过了使用年限,即将或已经废弃。
目前国内有能力进行节能灯回收处理的单位并不多,而垃圾站在处理废旧节能灯时,往往先将其敲碎,随后同普通垃圾一起焚烧填埋。据悉,含有汞的废旧节能灯目前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目前尚未建立有效的节能灯回收制度。由于专业节能灯回收处理设备价格昂贵,多数节能灯厂家并没有足够的资金购买。同时节能灯属于易碎品,回收和运输过程中都比电池更加复杂,需要专门的器具来盛放,节能灯一旦破碎便失去了回收的意义,因此在回收过程中需要对节能灯加设保护设施,这无形中增加了回收威本。
建议:
⑴相关部门制定节能灯回收细则;
⑵拨划专款用于购买节能灯回收处理设备和建立回收网点的资金;
⑶凡是具有一定规模的销售节能灯的商场,都要设置废旧节能灯回收点;
⑷为鼓励居民送回废旧节能灯的积极性,可考虑市民优惠购买新的节能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