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出炉。《方案》提出,到2015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为0.8498吨标准煤,比2010年下降15%;氮氧化物排放总量3.61万吨,比2010年下降28.09%。
为实现上述目标,桂林市将在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健全节能减排激励机制,加大节能减排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合理分解节能减排指标,实行能源利用管理。
《方案》还要求,推进再制造、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园区循环化改造、农业秸秆综合利用、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工业大宗固体废弃物利用、建筑废弃物利用等重点循环经济工程建设,实现循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桂林市发展循环经济效应明显,全市提前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对18家水泥企业、54家锰业(铁合金)等耗能大户实行预警干预;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1.04%;重点推进热电联产、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电动汽车等产业项目以及汽车加气站、充电站等设施建设,全市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达到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