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通过分配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2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7,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0.45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7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0*****492王新明
200*****387王红艳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通北二路219号
咨询联系人:刁海雷、童永梅
咨询电话:028-67518546
传真电话:028-6751854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