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该局公布2012年第二季度流通领域汽车蓄电池、车片商品质量监测抽检情况,结果表明抽检的汽车蓄电池有三分之二实物质量不合格,而抽检的汽车刹车片实物质量合格率则达100%(如下表)。
据市工商局介绍,经质量监测,汽车蓄电池共抽取7家生产企业生产的9组样品,经检测3组样品未发现不合格,6组样品被判定为核查总体不合格,实物质量不合格率为66.6%;汽车刹车片共抽取6家生产企业、1家标称经销商生产的8组样品,经检测5组样品未发现不合格,3组样品被判定为核查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7.5%,剔除纯标志不合格,汽车刹车片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的共8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100%。
在本次质量监测中,汽车蓄电池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分别为容量、标志、低温起动能力。实际容量与标称值不符:容量是蓄电池的关键指标,主要检验蓄电池在规定的放电电流条件下的放电时间。本次抽查6组样品此项不合格,其中3组样品放电时间仅达标准值的60%、70%、75%;2组样品放电时间仅达标准值的81%、83%。如果放电时间短,则汽车起动性能下降,附属用电系统,如音响、照明系统等的不间断运行时间也相应缩短。
据悉,汽车刹车片的实物质量合格率为100%,不合格项目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