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监局9月3日通报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省级定期监督检验结果,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6.3%。
本次检验了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顺德共19地市(区)360家企业生产的电线电缆521产品批次,依据GB/T5023-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及CNCA-01C-002:2007《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补充要求》、JB/T8734-199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GB/T12706.1-2008《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对电线电缆的结构尺寸、导体电阻、交流电压试验、绝缘电阻、绝缘机械性能、护套机械性能、绝缘失重试验、护套失重试验、印刷标志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检验发现33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到结构尺寸、导体电阻、绝缘电阻、绝缘机械性能、护套机械性能、绝缘失重试验、护套失重试验、印刷标志项目。
据悉,广东省质监局已责成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定期监督检验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