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强组织领导。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负责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部际协调小组下设由相关部门与北京市共同组成的规划纲要实施部市联合工作组,推进规划纲要实施,并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北京市政府负责组织规划纲要的具体实施,充分发挥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作用,做好本规划与其他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的协调、衔接工作。
2. 加强统筹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的指导,根据本规划纲要,制定本部门支持示范区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指导和帮助示范区解决规划纲要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 加强监督检查。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负责对本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和经验总结,并向国务院报告实施情况;推进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参与规划纲要实施的监督;根据新的发展形势,适时开展示范区改革经验总结与推广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1]12号)和国务院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于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正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