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电产业从2005年起进入发展的快车道,连续5年装机翻番,2010年位居世界第一,到2012年底,全国风电并网装机容量为6266万千瓦,全年风电发电量1008亿千瓦时,风电发电量约占全国总上网电量的2%。
按照我国火电有关指标折算,2012年的风电发电量相当于节约燃煤3286万吨标准煤、用水1.67亿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8434万吨、二氧化硫22.8万吨、烟尘4万吨、氮氧化物24.2万吨。风电产业为中国在国际社会树立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为促进国家的能源安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风电行业也面临着一些问题。近年来,由于风电设备制造企业普遍出现利润下滑甚至亏损,部分企业出现裁员或被迫停工的情况;风电设备企业为了保住市场份额纷纷以价换量,行业内恶性竞争加剧;受到系统运行条件不一和地方风电消纳能力不足的限制,一些地区“弃风”现象突出,风电设备出路受阻。
在这个风电发展的特殊时期,汇聚了业内众多知名专家、学者以及奋战在风电行业一线中坚力量的清华风电同学会召开了第十届全体会议。与会成员就行业面临的重要问题进行了讨论,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并形成了相关报告。
风电发展需要顶层设计
关于现有风电政策,与会者认为,风电与其它可再生能源相比,政策相对较完善。但是结合产业现状,也存在不足。建议国家在正确的规划指导下,持续控制化石能源的消费总量,为可再生能源发展留出广阔空间。
报告指出,现行的计划发电体制是常规电源每年都有发电计划,而风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则没有发电计划,只能靠常规电源腾出计划时才能发电,这与可再生能源法中规定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原则”是完全违背的,必须取消发电计划体制,或者是在确保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的前提下来执行计划发电体制。在“全额保障性收购原则”指导下,凡是核准的风电项目,只要弃风率超过5%,电网企业必须要全额赔偿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直接损失,依法杜绝“弃风”现象,这样才能够使可再生能源实现它保护环境、减少化石能源消耗的真正意义。
与会者一致认为,风电的发展需要顶层设计,要在能源发展的全局中优先考虑,不能只给出数量指标,而不去考虑市场的实际需要;要加大力度开发华北、内蒙古、东南沿海等风资源丰富且临近负荷中心的风电场;要在制定陆地风电场标杆电价的成功经验之上,制定海上风电场的标 杆电价;鼓励用电负荷中心地区的海上风电场建设。
报告指出,在我国现有技术条件下,专门为每个风电场安装储能设备的成本很高,不具有经济性,电网调峰的问题应该依靠调动现有电力系统之中的调峰能力来解决。如在负荷中心附近保留一部分中、小容量的火电机组,增加电力系统调节的灵活性;热电机组应切实按照规定的热电比运行,留出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空间;让天然气发电参与到调峰中等。不需要增加额外的投入,只要国家政策能够把利益分配解决好,把电网公司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就能够解决好风电的消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