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校车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对此,国务院已批复同意建立由教育部牵头的多部门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2012年秋季,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将组织开展全国《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近日,教育部、公安部、中宣部等20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各地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作出部署,确定了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人、相关部门联动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随着开学的临近,全国各地也陆续出现了校车采购的小高峰。国内校车体系正在一步步走向规范化。然而在此期间也出现了某厂家向贫困山区捐赠校车,但却因维护费用高等问题遭拒的消息。
汽车营销专家张志勇认为,国内校车的发展有两个问题不可回避,一是校车运营的可持续性,比如高昂的维护费用从何而来、校车运用程度不高、日常以及寒暑假闲置问题;其次是如何监管采购资金不被侵蚀的问题。这具体到从国家财政到地方支出如何建立、健全一个透明、公开、合理的监管机制。
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人
近日,教育部、公安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新闻办、保监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工委等20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各地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作出部署。
20部委联手的力度,是历年来所罕见的,可见国家对推进校车事业的信心和决心。这也充分说明校车的发展涉及多方面、多层次,必须全社会联动才能实现。
通知对校车运营的方方面面做了具体的细化要求,其中明确了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人、相关部门联动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通知要求有必要提供校车服务的地方,要以县为单位制定校车服务方案。通知还要求明确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相关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工作机制作用,全面掌握当地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和校车运营情况,确定校车安全管理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研究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确保校车安全。
通知还指出,县级人民政府要在保障就近入学、建设寄宿制学校、充分发挥公共交通作用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分布、需要校车服务的学生人数和道路交通状况等,因地制宜制订校车服务方案,确定校车运营模式,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并依据本省级人民政府设定的过渡期限确定服务方案实施的时间和步骤。
对此,有地方政府已经迅速做出了反应。例如近期青海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公安厅、交通厅、安全监管局、保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 《青海省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办法》规定,确定了县级政府主要领导为校车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据悉,国务院已批复同意建立由上述20个部门组成的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7月5日,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总结了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分析校车安全管理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特别是2012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2012年秋季,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将组织开展全国《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确保校车运营可持续性
自启动以来,校车事业的发展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这不仅是由于校车发展关系到国家的未来,更是由于在实际运营中,校车暴露了许多问题。例如在国家启动校车事业之初,各大车企一哄而上,技术标准参差不齐,质量普遍不过关,整个市场非常混乱。此外校车养护费用高,政府补贴方案不详细等等难题,都阻碍着校车事业的发展。
张志勇认为,从采购角度来说,目前采购费用采取国家和地方结合的方式,然而在许多贫困地区,即便是公务人员的工资都不能按时发放,校车的采购开支无疑给地方财政雪上加霜。此外,校车采购资金数目庞大,在很多人眼里是一块“肥肉”。又由于校车不是严格意义的商业性市场,持有采购权的某些工作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存在灰色操作空间,这给校车采购的监管增加了难度。必须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他认为,校车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运营的可持续性。他指出,全国各个地区、各个学校的情况不同,这些具体体现在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学校规模、道路状况等方面。作为学校主体来说,首先面对的是校车运营的费用从何而来的问题。从司机到油费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尤其是校车只在早晚跑两个来回的情况下,不仅存在成本高的问题,也是一种社会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很显然这笔钱单纯由学校负担并不现实,然而转嫁到学生头上,以安全名义反增加学生或者家庭负担,又违背了学业、经济双减负的教育精神。而且有的地方经济水平很低,学生是拿不出这笔钱的。
他认为,在保证校车对学生的使用的前提下,可以将校车交给出租企业来运营。这个为校车创造运营的可持续性的思路就是让校车自身来创收。目前通常是各学校有专属校车。如果由企业出面,对于学校和校车的布局,会有更为合理的核算。他还指出,学生交通不能单纯依靠校车服务,要发挥就近入学、公共交通等方面的联动效应。
在此次教育部等20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中,如何解决校车运营难题的方案也有体现。通知指出,要鼓励大型公交、客运企业提供校车服务,提倡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成立专业运营单位或政府购买运营公司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此外通知还明确了“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
张志勇指出,在过渡期,有大量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载客汽车作为幼儿、小学生校车使用,如果严格地按照国家颁布的校车技术标准来实施,比如造成很多学生无车可乘的现象。在国家加大力度严惩校车事故责任方之初,就出现了很多地方学校为了人推卸责任,停顿校车运营,造成学生无车可乘的现象。
对此,通知强调了过渡期期限内符合条件的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校车可取得校车标牌。过渡期结束后,所有接送小学生、幼儿上下学的校车为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专用校车。按照“既保证安全、又不让学生无车可乘”的原则制订过渡期交通安全方案,组织建立并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