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具有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总结《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评估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制定了《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及时转发评估机构,组织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2年7月1日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4年发布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4]134号)同时废止。
附件: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https://www.86mdo.com/uploadfile/2012/0809/20120809095929914.doc